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农业
纳帕谷酒商致力于对原产地的保护工作
贸易协会带领各州,联邦和国际间共同努力
纳帕谷酒商已经辛勤耕耘了超过65年,致力于创造和促进纳帕谷原产区的发展。现在“纳帕谷”这个词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名字,这个词的正式定义是一个葡萄酒原产区,因此为了那些已经获得权利把这个词贴在他们的标签上的人,帕谷酒商已经承担起了维护它的责任,保护它免遭一些怀着欺骗目的而造假的人的损害。
1986年,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现在的税务和贸易局)改变了规则,规定一个葡萄栽培的品牌名称如果在它的名字里拥有大型地理名称,必须使用该指定区域内的足够多的水果,以满足原产地称谓的要求。尽管如此,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还决定,在1986年以前已经存在的地理品牌不必遵守这些新的规则。其结果是,有一些品牌在他们的名牌名称中使用了单词“纳帕“,但他们的产能品并没有使用任何纳帕谷生产的葡萄。
有39个“祖父级“的标签,有一些它们的名字里包括有“纳帕”字眼,或是有一些包含整个纳帕谷原产地中的其中一个地名,这些品牌名称都具有滥用“纳帕”的可能性。
纳帕谷酒商正在做的事情
纳帕谷酒商意识到在整个行业的基础上,实现对这一话题的统一意见仍然具有难度,于是纳帕谷酒商的工作是首先要在当地的基础上解决这一问题。
纳帕谷酒商的目标很简单:一个葡萄酒标签不应该暗示他们的葡萄来自纳帕,除非它们的确是纳帕的葡萄。纳帕谷酒商对于误导性标签的担心,其中最强的原因之一来自于消除消费者的困惑。事实上,由纳帕谷酒商授权的一个独立且科学的全国性的民意测验(由土地研究小组执行)显示,接受调查的大多数人承认如果一个葡萄酒品牌的名字写着“纳帕“但这个酒却没有使用纳帕谷的葡萄,会让他们觉得困惑。
2000年,纳帕谷酒商成功倡议了国家立法规定对任何品牌使用了纳帕的名义,或使用了整个纳帕县原产地内的任何一个名称,设立一个最低资格以保证纳帕县原产地名称的原创性。该规例是1990年颁布的国家法律的一个自然的辅助法律,国家法律要求“纳帕谷”须与在整个纳帕县内的任何一个原产地名称同时使用于标签上。
2000年底,野马葡萄酒公司提起诉讼,挑战新的国家的法律。在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的程序规则规定,在法院介入之前,如果一方对一个问题有强大的兴趣,则可以成为该诉讼的一方。纳帕谷酒商经过了不懈的战斗才成功让条例得到签署成为法律的立法,因此纳帕谷酒商董事会决定对此案件进行干预,以让自己可以成为法规防御系统的一部分。
将近两年之后,加州第三上诉法院否决了有关在联邦法律基础上新立法被取代的理由。
纳帕谷酒商和加利福尼亚州上诉到加州最高法院,并在2004年法院以6-0一致决定纳帕谷酒商在优先权问题上获得胜诉。
野马将加州法院的决定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而美国最高法院决定直到2005年3月为止将不审理此案件。这一决定清除了下级法院对其余三个案件的口头辩论方式,包括自由言论、州际商务和征用问题。在随后的一个月,宪法专家凯瑟琳沙利文就代表纳帕谷酒商和加利福尼亚州的论点指出,要求加州法院对所有三个问题同时提出上诉。
法院的判决来得很快,在2005年5月就一致裁定,为维护国家的法律纳帕谷酒商的胜诉。“软木塞已经在纳帕谷喷薄欲出了,“前斯坦福大学法学院院长沙利文说,他担任了纳帕谷酒商在此次案件中辩护人。“让纳帕葡萄酒商都非常高兴的是,150多年来人们用那么多的辛勤工作和热情建立起来的品牌名称,现在终于可以被保护起来,针对那些假冒盗版的纳帕葡萄酒和葡萄酒产业。”
野马将这一决定对加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终向美国最高法院也提出上诉。虽然如此,法院仍然坚持这一决定,这的确是纳帕谷和葡萄酒消费者的真正胜利。
关于此问题的纳帕谷酒商做出的其他努力
为了倡导地名的重要性,纳帕谷酒商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除了以上的法律问题所述,纳帕谷酒商已经与其他志同道合的葡萄酒产区合作,相互沟通关于原产地葡萄酒的重要性。2005年夏天,酒庄地区及原产地保护联合声明在纳帕谷成立,现在已经有13个世界著名的葡萄种植区域成为该宣言签署者,该宣言概述了一套原则,教育消费者了解位置对葡萄酒的重要性。
2007年,纳帕谷酒商收到布鲁塞尔传来的好消息,协会获悉纳帕谷已成为第一个在整个欧盟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非欧盟农产品。
纳帕谷酒商将持续监测市场业内的葡萄酒标签,以确保纳帕谷的名字的正确使用,并且纳帕谷酒商打算采取任何及一切措施,防止纳帕谷的名字被那些不用纳帕葡萄酿造的酒商所滥用。




